时间:2024-06-26 15:48:18
《小白》好书分享,这本小说是司马人参编撰的现情网络小说,主角小白思路写得很吸引人很有特点,看着小说连游戏都不想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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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怀着一颗知恩图报的心收养了他。
他太脏了,我请了两天假,专门带他去捯饬了一番,除了头发不让剪之外,其他倒是乖乖地随我怎么收拾。
「你头发都打结了,不剪,洗不干净。」
他眼神抗拒,护毛的样子让我想到了我家耶耶。
他说:「不剪,丑。」
洗干净之后,他皮肤白白净净的,五官清俊还是很好看的。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上扬特别阳光,只是此刻因为要剪头发的缘故,嘴角平直,十分严肃。
嘻嘻变成不嘻嘻。
我突然想到他脖子:「是想遮疤吗?」
他没说话代表默认。
我:「那就剪一点点,上面剪一点,下面给你留个发尾遮疤,放心,很好看的。」
最后在我努力地劝说下,给他搞了一个非常帅气又充满艺术感的狼尾发。
这头发又帅又显年轻,衬得他像一个未出社会的清纯男大,真的很好看,我都发现他偷偷摸摸在房间照了好几回镜子了。
「喂,还不错吧。」
他点点头,有些羞涩,又偷偷去瞧镜子。
我觉得一直「喂喂喂」地叫他很不好,「你说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,但是我又不能总叫你『喂』。」我坐在沙发上,撑着下巴看他,「这样吧,你想让我叫你什么,我就暂且那样叫你。」
他:「小白。
「叫我小白。」
我:?
他眼神真挚渴望,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称呼。
我沉默了一瞬,垂眸避开他直勾勾的目光,「就叫大白吧。」
他:「为什么?」
因为「小白」是我家被拐的萨摩耶的名字,即使我现在还没找到我的耶耶,也不能让任何人替代它,就算是名字,也不行。
见我不说话,他垂下眸,十分温顺的样子,「好的,主人。就叫大白吧。」
主、主人?
我该不会捡来一个变态吧?
但是看到他清澈愚蠢的眼神的时候,我又忍不住放下戒心,估计是失忆降智了。
「我叫乔依,你可以叫我依依姐。」
「好的,主人。」
我:「……」
自从我收养了这个大白之后,每天上下班都有人接送不说,一日三餐还能吃到现成的。
连续吃了三天的软饭后,我才想起来还没有给他生活费。
「你哪儿来的钱?」
他露出一口大白牙,笑起来憨憨的,「去工地搬砖打零工的钱。」
我指了指他受伤的右手手臂,「你伤还没好,搬什么砖?」
他眨了眨眼,「主人这是在心疼我吗?」
我:「……谁心疼你了,我只是怕到时候二次受伤,还不是要我出医药费?」
「哦,原来不是在担心我啊。」他可怜巴巴又异常坚强的样子,「我左手也能使劲,不会给主人添麻烦的。
「而且,一天能赚一百多呢。」
失忆降智还能去工地搬砖?
能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吃饭固然是好事,但我有些不放心,有次我下早班偷偷摸摸去他搬砖的工地看他。
烈日炎炎下,其他工友都在树荫底下喝水聊天休息,只有他一个人顶着大太阳在搬砖。
「诶,小兄弟,等会儿帮我的也搬一下呗。」
大白:「好。」
那几个人在背后蛐蛐,「嘿,这年头还真有傻子,一个人顶好几个人干,还只用给一份工钱……」
我看了一会儿,突然有点心疼,他眉清目秀,皮肤细腻***,被太阳一晒就红,很娇嫩,看得出来他的家境不错,只是现在走丢了,落寞了。
「大白!」
我把他喊过来,他惊喜地望着我,毫不犹豫地向我飞奔过来。
然后紧急刹车停在我面前,局促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,然后又装作不经意地后退了一步,把右手藏在身后,「主……姐姐,你怎么来了?」
我看穿他的小动作,「右手我看看。」
他不情不愿地把手拿出来,因为穿的长袖,他手灵活运动看不出来什么异样。
我扒开他的袖子,里面不出所料裹了一层厚厚的白纱布。
自从上次我带他回家给他包扎过一次之后,碍于男女有别,我就没再管过他。我以为半个月过去,他手应该好了,没想到现在还裹着这么厚的纱布。
他紧张地咽了咽口水,「姐姐,我手已经好了,不会给你添麻烦的。」
我下手不轻不重地捏了捏,纱布下面隐约有血渗出来,「这是好了吗?」
他咬着牙一声不吭。
干这么重的活儿,能好才怪!
我皱了皱眉,「走,咱回家。」
大白:「可是我有活还没干完。」
我今天才知道,原来他每天搬砖都这么累,早上还要早起给我做早饭,晚上还要做好饭然后来接我下班。
我收养的是人又不是奴仆,「不干了,去找人把你今天的工钱结了,以后咱都不在这干了。」
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,但听话的本能让他立马照做。
回去路上,我忍不住说他,「你是不是傻?那些人明摆着就欺负你呢。」
「没关系,我有劲儿。」他立马展示了他瘦弱的肌肉线条,可能他自己都觉得说服力不够,脑门一抽单手拦腰把我原地抱了起来。
我:「?」
腾空了大概 0.1 秒的时间,等我反应过来,已经稳稳当当地停在了地上。
刚刚被他抱起来的那瞬间,我是有点想发脾气的,毕竟我跟他才认识没多久,还没熟到这种地步,但是看到他那张帅气清纯的脸和无辜的眼神,那火又莫名其妙都消下去了。
我满脑子的四个大字:「男色误人」。
我嘀咕:「一天天使不完的牛劲。」
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,「今天只有 50 块的工资,买完菜之后,就给你买不了花了。」
这半个月来,他每天都会买一束白玫瑰来接我下班,我问他是怎么知道我喜欢花的。
他说他看到我阳台上养了白玫瑰,客厅还挂了各种玫瑰饰品和一幅白玫瑰的画。
他很会观察,不经意间就记得了我好多喜好和习惯。
明明我跟他以前从不认识,相处起来却难得轻松和舒服。
我经常反思自己,我应该对一个陌生男人保持最高警惕,尽管他曾经挺身而出,为我打过流氓。
但是很奇怪,看到他憨憨傻傻的笑,我就觉得他不会是坏人。
我叹了口气,看着他认真埋头规划今晚的食谱,我忍不住问:「上次在警察局,你说你认识我,你是不是把我当成你亲人或者哪个朋友了?」
可能是长得像,所以他觉得亲切。
他摇了摇头,「不是,我认识你。」
他这么笃定,我肯定了,好吧,那就是把我认成他朋友了。
既然是朋友,「你也别去外面找工作了 我给你介绍一个,挺适合你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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